关于《出租汽车单北斗监控设备车载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重型自卸货车单北斗监控设备车载终端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物联网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、福建省交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、知鱼智联科技(福建)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、杭州海康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陕西导航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首航电子有限公司、江苏鲲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、福建省雄邦科技有限公司、福建鑫犇在线大数据有限公司、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、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提出《出租汽车单北斗监控设备车载终端技术要求》、《重型自卸货车单北斗监控设备车载终端技术要求》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,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就该项团体标准广泛征求专家意见。
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,于2026年1月26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《意见反馈表》反馈至联系人。如认为标准涉及专利,请将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。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人:朱从朋
联系电话: 18459153140
邮箱:fjswlwxhbwh@163.com
附件一 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
附件二 意见反馈表
(扫描可下载)
福建省物联网行业协会
2025年1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