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工信函服务〔2025〕481号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十批和通过复核的2013年、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知
各设区市工信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,有关行业协会:
根据《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闽工信规〔2025〕1号)和《关于开展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信函服务〔2025〕40号)有关要求,经研究,确定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通过复核的2013年、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(见附件1、2),现予以公布。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5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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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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